关于开展2023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省教育工会技能人才基础,推动与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职工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二、遴选数量

拟推荐“浙教工匠”3名。                                                                             

三、遴选要求

浙教工匠”人选遴选条件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推荐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直接在学校技能培训、社会服务、后勤服务、教辅岗位从事相应工作的一线在岗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浙江全职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省级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技术能手称号人员;

2.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提升、创新服务,在服务社会、服务教育事业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省级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成绩。

为将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浙教工匠”培养支持范围,避免重复遴选,已入选的“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不再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照附件1-4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附件(1-4)PDF电子扫描件以及WORD文档(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无需提供word版本),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要求一人一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推荐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上报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推荐函等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杨蕾,电话:87164624;邮箱:gh@caa.edu.cn。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 附件2.2023年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推荐表(1).docx
  附件: 附件3.2023年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4.主要业绩材料格式要求.docx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