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1〕16号)、《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发〔2020〕46号)、《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活动的组织原则               

疗休养活动坚持以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目的,坚持统一组织,合理安排,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疗休养活动参加对象

1、普惠性教职工疗休养。对象为中国美术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1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依据)。调入本校和新参加工作未满一年者不享受。

2、先进教职工疗休养。近两年获得省级劳模、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学校哲匠奖获奖者、校级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工会干部等。

三、疗休养活动组织方式

1、根据疗休养活动组织原则,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统一部署协调,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具体实施落实。

2、疗休养活动的承办单位必须委托《浙江省教育工会疗休养活动承办单位服务库》的入围旅行社或学校公开招标入围的旅行社进行。也可直接选择教育工会定点的疗休养基地服务单位进行。

四、疗休养费用标准

1、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及相关活动费用。报销标准按每人每天不高于600元,限5天,少于5天的,按实际天数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疗休养活动结束后,凭疗休养活动的有关合同、参加疗休养人员的签名单、产生的票据,按学校计财处有关程序报销。

2、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继续教育学院、附中、国际教育学院、国际联合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和后勤服务公司)的教职工疗休养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疗休养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的疗休养活动,必须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指定一名中层干部带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安全教育并制定具体疗休养活动的方案。

2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规范疗休养内容和时间,严格执行费用标准。积极宣传疗休养政策,教育与引导教职工正确区分疗休养与旅游,禁止以疗休养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当年不参加集体组织的疗休养活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严禁冒名顶替,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和督促纠正并取消参加下一年的疗休养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3、加强人文关怀力度。教职工家属(仅限配偶子女)经组织单位工会同意,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办单位协商签订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4、统筹安排疗休养目的地和人数。以浙江省省内为主,在疫情防控许可的前提下,省外可按规定组织部分教职工赴对口(帮助、合作)省、自治区(四川省的甘孜、凉山、青州,重庆市的涪陵、万州,贵州省的黔东南,吉林省的延边,湖北省的恩施,西藏自治区的那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克苏,青海省的海西州)和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开展跨省疗休养活动。参加跨省疗休养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本部门参加疗休养活动人数的1/3,且三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5、参加省内疗休养每条线路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不含家属)。省外的每条线路人数不少于30人(不含家属)。

6、疗休养活动时间。应安排在暑期进行,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7、疗休养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全校组织疗休养的信息可以共享。教职工可以优先选择所在单位组织的线路,也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参加其他分工会组织的线路。

8、疗休养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PC端:1、学院OA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福利及活动→疗休养→提交

2、工会网(http://gh.caa.edu.cn)

手机端:1、中国美术学院企业微信

2、中国美术学院工会官方微信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于6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疗休养线路上传校工会疗休养报名系统,先进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于6月30日前统一报送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gh@caa.edu.cn),经校工会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工会疗休养承办单位服务库.docx
  附件: 附件2浙江省教师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目录.docx
  附件: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疗休养入围旅行社联系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 附件4-中国美术学院先进职工疗休养报名表.xlsx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