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任期已满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于20206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直属小组的设立原则

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直属小组的设置,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设置相对应,接受所在党组织的领导。

二、 换届选举原则 

 1、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

     2、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学校工会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由本届分工会委员会负责具体选举工作。

     3、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民主意识,严格履行程序。

三、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并愿意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3、密切联系教职工,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为教职工所拥护和信任。

4、年龄原则上以任满一届(四年)为界。

四、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

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设置由37人组成,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可设委员3人,50100人的可设委员5人,100人以上的可设委员7人。

     五、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产生办法

       1、二级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民主酝酿或推选产生,报本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后,正式确定为候选人。酝酿推选候选人时,既要符合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又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分工会委员的分工、工作布局及分工会工作的开展需要。候选人名单确立后报校工会审查同意后再组织选举。

       2、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委员换届实行民主选举。二级分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选举时须由超过2/3的本单位会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得票数须超过本单位会员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可在未当选人中选得票多的作为候选人,进行差额补选。

       3、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产生后,分工会主席由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并由新当选的分工会主席主持。确定各委员的分工并及时向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署意见后,将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学校工会。

      六、换届选举的要求

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民主选举程序,精心组织,充分做好工作总结和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