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困难教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全面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现将2023年困难教职工补助送温暖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含2023年退休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大病、重病、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在按照浙江省医保制度规定负担医药费后,家庭基本生活仍受到严重影响的困难教职工;

2.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教职工;

3.因家庭收入低、子女读书负担重,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困难教职工;

4.因夫妻一方下岗、待岗、长病假、失业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特困教职工。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2月7日。

四、申请方式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教工办事—工会—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提交—分工会负责人、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工会福利委员会会议审定,公示后给予补助。

五、相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及建档工作,并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完成网上申请。   

六、其它

    在学校申请基础上,可同时申请“省困难教职工家庭申

报”,详见附件 “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

  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pdf

 

校工会(妇联)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