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任期已满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做好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直属小组的设立原则

  各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直属小组的设置,与各党组织的设置相对应,接受所在党组织的领导。

  二、 换届选举原则

   1、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依法进行。

   2、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学校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本届分工会委员会负责具体选举工作。

   3、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民主意识,严格履行程序。

  三、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中国美术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中国教育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4、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 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并愿意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5、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为教职工所拥护和信任;

  6、年龄原则上以任满一届(三年)为界。

  四、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

  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设置由3--7人组成,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可设委员3人,50至100人的可设委员5人,100人以上可设委员7人。

   五、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产生办法

   1、各二级分工会的换届工作要在各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二级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民主酝酿或推选产生,报本单位党总支同意后,正式确定为候选人。酝酿推选候选人时,既要根据候选人的标准条件,又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分工会委员的分工、工作布局及分工会工作的开展。候选人名单确立后要报院工会审查同意后再组织选举。

   2、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委员换届实行民主选举。二级分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选举时必须超过2/3的会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得票数须超过本单位会员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可在未当选人中选得票多的作为候选人,进行差额补选。

  3、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产生后,分工会主席由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并由新的分工会主席主持。确定各委员的分工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由党总支签署意见后,将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学院工会。

  六、换届选举的要求

  各二级分工会的换届工作要在各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由本届分工会主持。各二级分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严格按照民主选举程序,精心组织,充分做好工作总结和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