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发〔2020〕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同意,我校教职工疗休养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教职工疗休养的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天按照不超过400元调整到不超过600元,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
2、允许教职工家属随同参加。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办单位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3、严肃教职工疗休养纪律。各分工会严格执行疗休养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做到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