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鼓励广大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浙教工〔2020〕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2019年度校级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并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优秀工会干部15名,工会积极分子35名(详见附件1)。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范围:校第十七届工会委员、校第十七届工会经审会委员、校工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副主席)。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范围: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及其他热心参与工会工作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积极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群众中有较高的信任度。
(2)热爱工会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工会的任务,工作业绩为党政认可,群众满意。
(3)工作效绩突出。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将评选推荐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2、各单位工会要充分依靠广大工会会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应具有先进性。
3、评选程序: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工作委员会推荐,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同意,报校工会委员会评审后决定表彰人员。
4、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详见附件2、附件3).优秀工会干部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工会积极分子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登记表于5月3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gh@caa.edu.cn。
四、关于表彰
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xls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