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学校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6—2018年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办〔2018〕11号)、《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意见》(浙教工〔2018〕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6-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参加评选,评选名额5个,各单位可在全校范围推荐或自荐1 个先进集体。
2、先进个人:工作满5年,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评选名额15名。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和部门可推荐2名,50人以下的推荐1名。
3、在学校评比基础上,推荐参加全省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先进个人3名(以教师为主),先进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教职工参与面广。活动覆盖各岗位,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选树对象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2、“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2)工作业绩突出,有良好的口碑,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由各党总支(支部)负责人主持,各单位工会协助组织。
2、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个推荐过程。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要把“三育人”先进评选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具典型性。
3、评选程序为:各学院、部门推荐,经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包括:推荐表1份、半身近照一张,须经所在单位党总支(支部)审核,于5月21日前交工会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gh@caa.edu.cn)。
四、表彰
对评选出的“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奖励,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报导。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育人氛围。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美术学院“三育人”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