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通知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章程》(国美院发〔2014〕9号)的相关条款,我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2017年度申报工作即将进行。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经分工会(或党总支)、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审核后,申请资料(申请表、病史记录、相关票据及疾病诊断资料的复印件)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交院工会,由院工会集中提请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

                           教职工互助基金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