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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高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活动,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做好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定于6月在全院开展“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个人: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评选名额10名,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和部门可推荐2人,50人以下的推荐1人。

2、先进集体:以系(院)、部门为单位参加评选,评选名额5个,各单位可在全院范围推荐或自荐1 个先进集体。

3、在院评比基础上,推荐参加全省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先进个人3名(以教师为主),先进集体1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严谨治学;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取得优异的教学科研成果。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知行一致、敬业爱生;取得突出的教书育人成果。

2、坚持管理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坚持本职工作与“育人”紧密结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高、工作作风好。通过科学的管理工作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营造优良的校园育人环境,在管理岗位上为育人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后勤服务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坚持本职工作主动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具有牢固的育人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文明礼貌,在后勤服务工作岗位上以出色的工作受到师生的好评,为营造优良的校园育人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履行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职责中,党政领导班子重视“三育人”工作,“三育人”工作的群体意识强、氛围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重视教书育人工作,有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和业务娴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成果。群体教书育人工作或师德建设成绩明显。

2、重视管理育人工作,对管理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和管理育人工作有要求、有措施。工作人员能结合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群体管理育人意识强,成绩明显。

3、重视服务育人工作,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服务育人工作有要求,有措施。群体服务育人成绩明显。

四、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要将评选推荐过程作为推进“三育人”活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三育人”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以优良的群体风范推进文明校园建设,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育人氛围。

2、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推荐,要把“三育人”先进评选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具典型性。

3、评选程序为:各系(院)部门推荐、经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报院党委审批。

4、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须打印稿)经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核,并于626前报工会办公室。

五、表彰 

对评选出的“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将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奖励,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报导,积极营造开展“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

 

                     

               中国美术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工会代章)

                             00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