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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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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团结广大教职工为建设世界一流美术学院而奋斗,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同级工会的领导,指导工会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负责人人选,协调工会与行政以及其它群团组织的关系。同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工会工作,行政有一位领导联系工会组织,并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将工会的重要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决定工会提请党组织讨论的重要问题。要吸收同级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3、各级工会要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积极支持党政工作,要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党组织的主张变成工会组织的决议和广大教职工的自觉行为。 二、充分发挥工会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作用 1、各级工会组织应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要自觉地把工会工作放到全院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特色,健全工会参与制度,落实源头参与和过程参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贯彻办学方针,着力把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到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建设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目标上来。 2、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学院教代会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实行二级民主管理。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等四项职权。 3、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民主参与的制度。在研究制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要吸收工会、教代会代表参加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 4、各级党政组织要支持和帮助工会建立健全信息渠道,针对学院建设或管理中的问题,定期通过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要求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答复,并妥善解决。 5、要在经费安排上为工会工作提供保障。对工会工作的业务经费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列入同级经费预算。 三、切实做好分工会的机构组建工作 1、随着学院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加强我院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现,学院工会要按《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有计划的安排分工会的组建工作。分工会组建工作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院工会做好协助指导工作。 2、分工会的建立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由相应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院工会应及时向分工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分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院工会的领导。 3、分工会的建立,必须报经院工会批准;工会所在单位被撤销,该工会组织也相应撤销。 四、积极探索工会工作的新路子 1、要创新工作思路。各级党组织要鼓励工会适应时代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在富有时代特征、体现学院特色、显示群团特点上找到工会工作创新的突破口,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要求,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工会所能”上精心策划工作思路。 2、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务实、有效,面向基层、面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新机制和群众化的工作新格局。 3、要创新工作载体。以提高教职工素质、维护教职工权益、服务教职工需求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能力,注重服务效果,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工会工作新路子。 五、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工会干部的成长,有计划地做好工会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培训工作。重视和加强工会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每年定期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工会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院工会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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