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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美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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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工(2006)13号
关于召开中国美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请示

院党委: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建议于2007年1月召开中国美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院的改革与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动员全院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院的各项建设事业,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院的民主建设,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把我院建设成一流的高等艺术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其它需要提请大会讨论审议(书面)的事项。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定于2007年1月中旬召开,会期一天。会议地点设在学院南山校区学术报告厅。

当否,请批示。

 

中国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00六年十二月一日